声 明
我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编号为ZY12W241110、ZY12W241111、ZY12W241112、ZY12W241113, 声明作废。
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
2025年1月10日
公正性声明
本中心承诺严格遵守资质认定和“一单一库”的管理要求,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客观公正、诚信规范、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提高服务质量,特作如下声明:
1、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对任何检测工作均持公正的立场,对检验检测的公正性负责,任何时候不允许商业利益、财务和行政等方面因素的压力影响和损害检验检测的公正性。
3、检测中心从组织和运作程序上落实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的要求,并针对识别出的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以消除和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4、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客户指定技术标准的有效版本进行检验检 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严格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运行,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6、不超资质认定范围开展带CMA标志的检测活动。
7、对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信息承担管理责任,除非法律有要求或与客户有约定, 检测中心在准备公开信息前,事先通知客户,对客户信息保密,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误导客户认为库外项目属于CMA资质范围。
8、在检验检测工作中不接受影响检测公正性的商业、行政或其他压力,不因客户要求违规使用CMA标志,保证诚信运作和检验检测结论的准确可靠。
9、检测人员不从事与其亲属或有利益相关的任何检验检测工作,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检测中心公正性的产品营销和推广等工作。检测中心严守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指正。
10、本中心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及时受理、认真对待、客观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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